為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“放管服”改革力度,深入開展“產業發展項目建設年”活動, 扎實推進“六比一看”競賽,為企業提供“媽媽式”服務,特制定本工作制度。
一、 具體要求
1.全程辦。將“企業人員辦”轉變為“政 府專人專辦”,縣行政服務中心組織審批人 員對企業服務中心業務人員進行培訓,企業 服務中心主動對接項目業主,合力聯動,為 工業項目提供幫辦代辦服務、全程協調服務。
2.免費辦。確定的幫辦代辦項目,除法 律法規規定必須由申請人繳納的費用外,一 律實行免費服務。
3.創新辦。對時間要求緊,按一般審批 流程無法滿足要求的審批工作由企業服務中 心提前介入,相關審批部門啟動“告知承諾 +模擬審批”,實現服務、審批無縫銜接。
二、 服務流程
1.咨詢。企業服務中心提供業務咨詢, 解答申請企業提出的關于幫辦代辦問題。
2.申請。申請企業可通過企業服務中心 提出申請,填寫《幫辦代辦申請表》。
3.受理。對符合幫辦代辦條件的,由企 業服務中心出具《受理單》,明確幫辦代辦員; 對于不符合條件的,及時告知申請企業并說 明理由。
4.承辦。幫辦代辦員負責指導申請企業 準備相關申報材料,根據企業需求,協助或 代理申請企業向審批部門遞交材料;對幫辦 代辦事項進行跟蹤、協調并及時與申請企業 進行信息對接;建立《幫辦代辦工作日志》; 協助做好與各有關審批部門的溝通工作。
5.辦結。幫辦代辦工作完成或因其他原 因終止的,幫辦代辦員應當向申請企業移交 全部資料和審批文件,填寫《辦結(終止) 單》,經申請企業簽字確認后,幫辦代辦工 作結束。
三、工作職責
1.縣行政服務中心職責
落實“每周一例會,每月一協調會”制度, 協調解決項目審批過程中的痛點、難點問題 并做好跟蹤管理。
2.企業服務中心職責
企業服務中心負責咨詢、指導、受理、 跟進、督辦,協助準備或代收申請材料,并 協調解決幫辦代辦服務中遇到的審批問題。
3.各審批部門職責
各審批部門均應指定專人對接專班,提 前介入指導,并在審批過程中啟動“告知承 諾+模擬審批”,實現服務、審批無縫對接。